关于开展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
各系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<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>》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,使学生顺利获得助学贷款,现就开展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材料收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材料收集
各系收集本系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《受理证明》,把信息录入《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汇总表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。如果学生的《受理证明》为电子版(今年开始网上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,《受理证明》为电子版),则需把“回执校验码”录入《汇总表》,无需再提供纸质版《受理证明》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《汇总表》中“实际欠费金额”为学生本学年实际欠费总金额,包括学费、书费及住宿费,银行将以此金额数目转账到学校作为缴纳学费之用,请务必核实,准确填写。
(二)《受理证明》和《汇总表》(辅导员签字)纸质版以系为单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。旧生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20日前,新生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15日前。
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防止出现因不及时上交《受理证明》等回执材料而导致学生的助学贷款被银行拒绝的情况发生。
附件:《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汇总表》
学生工作处
2020年8月26日